【以案说法】OMG!婚恋交友始于“真爱”,终于“套路”
“高富帅”
的爱情骗局
了解一下
名校学历有才华,自主创业有想法,家族生意接班人,豪车名表是标配,时而高冷时而暖,甜言蜜语会哄人……
女孩们以为量身定做的男友终于出现了!!!殊不知敲开婚恋大门的不只爱情,还有骗子,她们正在一步步掉入“高富帅”设下的甜蜜陷阱。
网络聊天遇真爱
2019年12月中旬,34岁的无业男子向某在某相亲网站认识了同龄女子小花。两人互加好友后,向某谎称自己叫“王晶”,是本市北郊一家物流公司的老总,有多处房产和多辆豪车。离异数年的小花对这个条件优渥的“王总”十分心仪,表示希望能和对方发展恋爱关系。网聊一月后,二人“奔现”。
精心布局掳获芳心
2020年1月中旬,向某和小花相约本市莲湖区某餐厅见面,期间向某发现小花的手机比较老旧,主动提出要送给小花一台最新款手机。
饭后二人来到手机专卖店,向某提出因自己未带身份证,暂时先用小花的名义分期购买一部OPPO手机,自己会在接下来的一年内帮助小花偿还分期贷款。
此时的小花沉浸在恋爱的甜蜜之中,并未察觉“王总”的异样。买完手机,两人继续相约附近KTV娱乐。期间,向某又对小花说自己朋友出了车祸,急需1000元处理事故,让小花给自己转款1000元。小花对此深信不疑,当即给向某微信转账1000元。
惊觉被骗毅然报警
二人在KTV包间里时,向某借口朋友开着豪车来接送自己却找不到地方,需要下楼用小花的手机联系一下朋友。
半小时后,“王总”和手机都不见了踪影,小花才恍然大悟,惊觉被骗,随即报警。经查,向某有多次盗窃、诈骗前科。
近日,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假冒高富帅、诈骗相亲对象的犯罪嫌疑人向某。
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
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Q
什么是网络婚恋交友诈骗
A:目前常见的网络婚恋交友诈骗是指通过网络交友、相亲网站、编造“高富帅”或“白富美”等虚假身份或通过博取同情心等方式,与受害人进行网络交流,在骗取对方信任、确立交往关系后,选择时机提出借钱周转、家庭遭遇变故等各种理由,骗取钱财后便销声匿迹的诈骗形式。
检察官提醒大家,虚拟世界里,交友须谨慎。面对从网络里走出来的“情人”,更要擦亮眼睛,不轻信对方,不轻易将财物交给对方保管。
来源: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
编辑:周杨夏愚 校对:胡安辉 审核:祝长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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